收费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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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热网增容费

  为促进集中供热发展,解决热网建设资金,国发〔1986〕22号文规定城市集中供热的建设资金,可采取多种渠道解决:

    一、是地方自筹;

    二、是向受益单位集资;

    三、是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拿出部分资金补助城市热网建设;

    四、是国家给予部分节能投资。
    宁波市甬价工〔1998〕24号文规定,热力增容费以“积极发展,用户自愿”的原则,向用户收取小时最大用汽负荷每吨30万元。 
二、蒸汽价格

    热价实行煤热价格联动,“一月一定”的办法。

    热价计算办法:

    月煤价根据热源厂上月原煤(热值5500大卡)采购平均价格和热值标准计算确定,当月热价根据煤热价格联动实施分段计算办法确定。
    热价=基本热价+煤热联动差价+大气污染治理费 
1、基本热价:煤价500元/吨时对应的热价为     元/吨

用热类型

基本热价(元/吨)

备注

工业汽价(连续用热)

154

 

工业汽价(非连续用热)

159

 

非工业汽价

180

 

非工业汽价(仅冬季取暖)

200

 

 

2、煤热联动差价 分段计算表:

上月原煤采购 
平均价格(元/吨)

煤热联动差价(元/吨)

煤价≤800

(煤价-500)÷5×1.2

800<煤价≤1000

(煤价-800)÷5×1.0+(800-500)÷5×1.2

煤价>1000

(煤价-1000)÷5×0.8+(1000-800)÷5×1.0+(800-500)÷5×1.2